保定市、廊坊市电采暖政策 |
发布时间:2018-12-24 10:26:54 | 点击量: 663 |
已经发布天数:2190 |
供求关系:招聘 |
招聘人数:1 |
学历:不限 |
薪资待遇:1000以下 |
有无提成:有提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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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:
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《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》显示,保定市/廊坊市将按设备购置安装(含户内线路改造)投资的85%给予补贴,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,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/2,其余由用户承担。
电价政策: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.2元/千瓦时补贴,由省、市、县各承担1/3,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。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。
“电代煤”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,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;“电代煤”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。
为鼓励使用低谷电,主要推荐选用蓄热式电暖器。由保定、廊坊市明确技术标准,组织各县(市、区)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设备厂家及型号、价格,农户在选定的厂家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,由设备厂家负责安装(含户内线路改造)和运行维护。
赵文文 壹叁叁 叁叁壹柒 壹伍伍壹 1333317155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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